為了可以在網路上暢所欲言,所以註冊了這個部落格,但是卻不想昭告親朋好友,我覺得我這樣的心態真是一整個陳冠C。

  我揣測陳冠C拍攝那些艷照,是為了留作一個紀念。艷照當然是私密的,不見得是想讓所有人都看到的,但是ㄧ想到有可能讓某些人看到,ㄧ定會覺得很刺激。但是他很不幸,他太刺激了,竟然是讓所有路人甲都能看到。反觀我成立這個部落格,也是想為生活留作紀念,如果我寫了一些心事,當然也是很私密的事情,也許我不會想讓別人看到,但是同時我也許也會想讓某些人看到,這樣的心情不是一整個陳冠C嗎?

  事實上我明白,任何東西只要留下來就有可能被別人看見;任何東西放上網路,就不會是任何人的私密,就如同秘密如果告訴一個人,他就不再是祕密ㄧ樣。真正的秘密是深藏在心底的,他不會變成實體的影像,不會變成文字、語言。所以秘密的心事不能寫在網路上,既然網路上不能出現秘密,那部落格又何必變得神神秘秘呢?
  
  話說陳冠C,請大家停止去散播和觀看那些艷照吧!縱然人類都有偷窺欲(只是程度上的差異),但是照片上的人們都是無辜的受害者,惡意散播照片的人實在可惡至極,如果哪天是你的親朋好友被偷拍,你會希望路人甲們一直散播轉貼,並且對於你們的人生品頭論足嗎?你允許別人這樣對你嗎?如果不能,也請你不要成為那樣的加害人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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