慣性定律

牛頓第一定律指物體具有保持原來運動狀態的性質,也被稱為慣性定律:在不受任何外力或所受外力之和為零的狀態下,運動中物體總保持勻速直線運動狀態,靜止物體總保持靜止狀態。慣性因質量變化而變化。

由於牛頓第一定律需要的外力為零的情況無法在實際中完成,所以牛頓第一定律無法用實驗證明。它是牛頓在伽利略等前人實驗和結論的基礎上得出來的。伽利略所謂的實驗是指一個假想的理想實驗。

地心引力
地球表面的重力加速度被表示為符號g,近似地等於每平方秒 9.8 米或每平方秒 32 英尺。這表示,當忽略空氣阻力時,物件在地球表面上自由下跌的加速度為 9.8 m/s(即約22 mph)。 換言之,一半空的靜止物件在一秒後的速度為 9.8 m/s,兩秒後為 19.6 m/s,如此類推。地球本身也受到下落物體的等值的吸引力,也就是說地球朝著下落物體加速移動,但是因為地球本身質量遠大於下落物質量,所以地球的加速度相對來說非常小。

資料來源 維基百科

  感覺很像是伽利略看太多,什麼都要用科學來解釋,我並不是要討論物理或是力學,基本上這兩者我都很弱,我只是想到人的行為剛好可以藉這兩個現象來解釋。

  人是慣性的動物,生活中的諸多行為只是各種習慣的累積。往往我們對於一件事情的反應也是出於慣性,例如別人說了什麼話、做了什麼事我們就會生氣、不高興。但是人的行為又不全然是慣性,因為慣性會受到磨擦力的影響,力量漸漸抵銷。常常又會有重力加速度的味道,每次反應的力道可能會比上一次加重些。

  例如家暴,一開始是打一巴掌,接下來是拳打腳踢,再來是抓著他的頭去撞牆,如果被害人沒有跑,最後可能就是被打死了。對事情的情緒反應也是,一開始是心裡不開心,再來是碎碎唸,最後就開始咆嘯了。但是事件給予的刺激其實都是一樣的,但是人的反應卻會越來越激烈,或許是某一種隱性的食髓知味吧!但是只要抽離一時的情緒,就會發現其實事情也沒什麼大不了,為什麼反應這麼激烈呢?簡直是神經病(如果真的抽離冷靜思考的話)。

  最近觀察到身邊的人,有好幾位都有同樣的現象,其實我自己也會有,有時候就好像是一種癮頭,有一種越罵越過癮的快感,但是我會在事情過後思考我自己的行為,會想辦法讓自己抽離那個情緒,離開那個慣性的循環裡,因為事情往往沒什麼大不了,只是你長期都處於同樣的情境,不斷地累積的能量,每次爆發後補充更多能量。其實只要讓心跳離心中憤怒的慣性,就可以避免成為憤怒的俘虜,而做出過度的反應去傷害別人。

碎碎唸時間:
  我的跳離慣性的方法是去看一本叫"當和尚遇到鑽石"的書,這本書雖然是教人家運用金剛經的智慧去創造幸福的人生,但是總是能讓我的心平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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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ellyl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