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終於下了梅雨,不下則已一下就是傾盆大雨,就這樣下了一整天。

  今天下午去看電腦展,去的時候是搭同事的車子,直接從地下室坐上車所以身體都還保持乾燥,後來回程因為我和同事跑去看南港展覽館的部分,所以跟不上回程的車只好自己坐公車回去,下了公車還得走上10分鐘的路回公司,縱然撐著雨傘,下半身還是溼答答的,雖然很討厭,但是下雨總是好的,因為限水更加討厭。

  回到家發現屋頂牆角的水漬更大一片,災情更甚於昨天,汙水沿著牆邊繞了房間一圈流到了房門口。這已經不是"快要"氣瘋的問題,是我已經瘋掉了。昨天他家洗陽台導致漏水,弄濕了我的書包,到今天都還在曬書,今天他竟然擴大規模再洗一次陽台,那我們昨天的好言勸說,他回復的承諾算是什麼呢?我走了一下午的路,只有搭接駁車去南港的時候有坐下來,回公司還工作到九點才下班,回到家竟然還要清理災後現場,努力搬開可以搬動的家具清理,誰能告訴我這是怎樣啦!是上天對賤民的考驗嗎?

  我跟家裡說事到如今,講什麼保證都沒有任何意義,因為這個裂縫是在房屋交接處,根據我之前的查詢,上下樓雙方都必須負擔修繕的責任,所以我們去要求他修理大家各出一半,家裡當然抗拒這樣的責任,就說他已經跟樓上說過了,樓上的先生有叫他太太不要再洗陽台了!問題是幾年前他也這樣說過啊!但是現在他連洗兩天,他愛洗陽台是他的自由,只要修理好漏水,他愛怎樣都可以啊!後來我用相機拍下各個地方的水漬,帶著相機去跟他理論,我說這個已經不是一點點了,請人家來抓漏...我話還沒說完,他就說這種老房子如果敲開來,搞不好就整個塌下去了,根本就敲不得,就說他要弄一個檔水,不讓水流過去也不再使用後面那塊區域,只要不漏水就什麼問題都沒有。既然說到這樣,好像也不能硬要求要修理,但是我拿相機給他看,除了讓他知道災情,也是要讓他知道我已經拍照存證了,要是再漏水我們就直接走法律途徑吧!我想有些事情一直講不通就必須要強制執行,但是這樣大家都很累。

  現在台電收很貴的夏季電價,我卻必須要開很耗電的除濕機瘋狂除濕,因為衣櫃後的汙水想擦也擦不到,放著不管又怕會發霉!明天,明天汙水會流到客廳嗎?說話真的能算話嗎?

  老天爺啊!這是甚麼樣的魔考,我好想知道啊!人生難道就是為了生氣和煩惱嗎?

碎碎念時間:

  昨天氣到不想睡覺,今天舌頭更加疼痛,證實睡眠是舌頭發炎的關鍵,這樣搞下去恐怕不是發炎而是發癌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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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ellyl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