拜超級星光大道所賜,原本就不曾消失過的歌唱比賽節目,現在變成台灣電視節目的當紅炸子雞。
  前年過年的時候在無意間看到超級星光大道這個節目,那個時候節目還沒大紅大紫,覺得現在所謂的星光一班唱歌還蠻好聽的,雖然搞不清楚電視播出的時間,但是總能在我隨意亂轉電視的時候看到,我想是播出時間剛好跟我的作息相符吧!後來比賽到了後段,超級星光大道變成台灣最紅的話題,我反而沒有那麼想看了(或許是叛逆的個性使然)。後來有星光二班,我覺得歌藝好像沒有一班好,長相也不得我的緣(註1),所以就算轉到也不會停下來看。
  後來在某一次亂轉電視的時候看到super idol,這個
為了和超級星光大道互別苗頭而開的節目,發現參賽者唱歌頗具水準,而且長相我也覺得比較順眼,從此就會在亂轉節目的時候停下來看,或者看書的時候開著電視聽。
  不管是超級星光大道或者
super idol,雖然是打著挖掘歌壇新人之名,但是最重要的是節目要有收視率,菜菜子連做新聞都要搶收視率呢(註2)但是這兩個節目都遇過相同的問題,奪冠呼聲最高的收視率王牌參賽者竟然嚴重失常導致淘汰,比賽固然是有輸有贏,但是做節目沒有收視率不行,所以製作人就要想盡辦法舉辦敗部復活賽,趕快找回收視王牌。球賽都有敗部復活,歌唱比賽當然也可以有,但是若是因人置事難免有失比賽的公正性,這樣又會流失只想看比賽過程而非支持特定參賽者的觀眾,於是我想出一個賽制,可以根本解決這個問題。
  比賽到前15強之前賽制還是照舊,要怎麼淘汰就怎麼淘汰,如果覺得中間或許有遺珠,可以在15強前辦一次敗部復活賽,救幾個參賽者回來。15強之後每個參賽者有兩條命,亦即每個人可以被淘汰一次,如果被淘汰第二次就真的被淘汰,之後也不會辦敗部復活賽。這樣可以避免強者因為一次失常而落敗,但是穩定性也是一個參賽者很重要的指標,這個也有解決方案。通常這兩個節目到四強都是用積分賽決定名次,所以如果從來沒用過免死金牌的人可以加分。加分的標準是單一次比賽總分的5%,例如50分可以加2.5分。這個比例大概是比賽大失常會被扣掉的分數,等於是對從頭到尾都很穩定的參賽者的補償。如果某參賽者就是從頭到尾都很穩定,但是歌藝真的和其他選手有落差,我想5%的加分也影響不了最後的結果。
  有了這個企劃案,再也不用為收視王牌被淘汰而傷神,還可以拉長節目的時間。如果收視王牌失常兩次,我想製作單位應該也要接受
收視王牌的歌唱實力。
  我覺得歌唱節目應該跟極限體能王一樣,一年辦一次就好了(極限體能王是春秋各一次),畢竟沒有那麼多會唱歌又願意出來比賽的人,與其找實力不強的參賽者攪和,不如一年辦一次精采的比賽。

註1:
長相不得我的緣不等於醜哦!純粹是個人的喜好問題。
註2:日劇美女或野獸的劇情。   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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