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深深覺得自私是人的負面性格中最壞的一件。

  然而人不自私天誅地滅,人或多或少都有自私的一面,如果以100來比擬,小於30叫做大公無私,40到60是一般人,以上就是自私鬼。明明大家都自私都是只要是一般的程度,因為這是大家共有的弊病,所以就會被大家忽略,可以忽略的範圍已經這麼大了,竟然還能超出被說是自私鬼也不過份了。

  而自私跟貪心往往是成雙成對。

  只為自己想;從不管別人的死活和感受;最好別人的東西都變成自己的;最好所有的事情別人都做好了;最好別人勞心勞力的成果都算是自己的;你幫我忙是應該的,我要是順手幫你甚麼,你還不跪下謝恩啊!

  要幫別人忙,你開甚麼玩笑啊!和別人分享,我看你是瘋了吧!別人的好的都是我的,我的還是我自己的,如果有倒楣的事就是大家要一起承擔的。

  這是多麼討人厭的性格啊!這種人跟犯罪有什麼兩樣。真是感慨萬千啊!

碎碎念時間:

  我覺得嘴巴很賤也很討厭!自以為是幽默其實都是在傷人,自以為跟人家很熟就什麼話都能說。這種人也是很討厭。不懂得說話就閉嘴,不說話不會討人厭的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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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ellyl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