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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 在西方世界講究人權(這樣講我突然想到西方極樂世界),在法律上有無罪推論,意思是說任何人在找到證據被定罪之前,都是無罪的。日文的嫌疑犯是容疑者,你可以懷疑他是犯罪的人,但是只能是懷疑。你現在是不是想到南迴鐵路搞軌案,檢警先是懷疑李泰安,之後再努力找犯罪的證據。的確台灣是相反的,是因為找不到犯罪的證據無法證明有罪,所以只好無罪開釋。今天我不是要討論在當中的利弊得失,是要討論教養小孩的問題。
  過年前小B的算盤最右邊那支斷掉了,我問他怎麼會斷掉呢?他說是他同學弄斷的,還告訴是拿筆剷下去,利用槓桿原理弄斷的(他當然不懂
槓桿原理,這是我補充的),我覺得很怪,問他那人家在弄你的東西你為什麼沒有阻止呢?他說因為他在收書包,他很快就弄壞了。阿嬤說一定是他自己弄壞的,我覺得如果連我們自己都不信任自家的小孩,對小孩子而言實在是太悲哀了,所以雖然整個事件不太合理,我還是選擇相信小B。而小B口中那位弄壞算盤的林同學,據小B平常所言常常會欺負他,我心想這怎麼了得呢!幼稚園就有霸凌事件,小B以後唸小學讀國中的時候怎麼辦呢?而他的家長都覺得無關緊要,更是讓我生氣,算盤壞掉是小事,但是欺負別人就是不對的事情,當晚我煩惱到睡不著,半夜還在翻我之前買的教育小孩的書,堅持要家長打電話給老師查明真相。
  真相是算盤是小B自己弄壞的,林同學只有打過小B一次,也有跟小B道歉而小B也原諒林同學了,最近他和林同學常常一起打鬧,但是沒有欺負的事情。當下我覺得我是個笨蛋!我竟然為了這個說謊的臭小孩煩惱到睡不著,我一再確認他一再羅織他的謊言,甚至還捏造林同學壞人的形象,與其說是生氣我想傷心的成分更大。後來要過年了,小B因為害怕被我修理不敢到我家來,也不敢去上學。後來我還是有找機會告訴他誠實的重要性。
  我知道這件事情有後遺症的,之後小B講話我都開始忍不住懷疑,我知道這樣不對,小B認錯了我們要給他自新的機會,如果我們老是認為他在說謊,總有一天他就會真的變成騙子的。
  上個禮拜五,小B的算盤、鉛筆和橡皮擦都沒有拿回家,他說他有收進書包,並且告訴我下課收書包到坐娃娃車的流程,但是這要教我怎麼相信,我問如果你有收進去,為什麼東西現在不在書包裡呢?他回答他不知道。後來我們就進行一段鬼打牆的對話,不管我怎麼問他的回答都是不知道,我氣極了,我說如果犯錯的罪過是一份,說謊的罪過就是三份,說謊比犯錯還可惡,他還是堅持他有收而他不知道為什麼不見了。我還記得他含著眼淚回頭跟我說他沒有說謊,他真的有收。於是我在聯絡簿上請老師看一下小B把東西遺忘在什麼地方。算盤和鉛筆並不是說不能不見,而是如果是自己不小心弄丟,要知道自己錯在哪裡,並且以後避免再犯。
  星期一知道小B的算盤是掉在娃娃車上,原因是他沒有拉書包的拉鍊,這次他真的沒有說謊。
  知道了結果我覺得慚愧,我竟然一直懷疑小B,但是慶幸我雖然懷疑他在過程中卻沒有說破,教養小孩的確應該是要無罪推論,要信任我們從小教到大的孩子,給予小孩足夠的空間,而不是逼迫小孩進化他說謊的技術。但是這些說的容易做起來很難啊!因為犯罪紀錄是不會被抹滅的,總會在類似事件發生的時候,在心底重播了一遍。但是教育不就是為了使人變得更好嗎?下次我一定要多信任小B一點,還是、、、能不能拜託小B不要有下次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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