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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今天早上被丟進鍋子裡煮的小妹妹過世了,中午看著網路新聞,看到她剛被抱起來的畫面,身上有著紅腫脫皮,我難過地想要掉眼淚。

  我和那位小妹妹素未謀面,我都感到如此地心疼和不捨,那個丟他到沸水裡的親身爸爸呢?這樣的行為還是人嗎?

  每次看到家暴、亂倫性侵的新聞都讓我覺得很難過,父母親不就是應該是孩子的守護者嗎?為什麼守護者卻變成了加害人?快要50歲的男人難道不知道小孩丟進滾水的後果嗎?為什麼連這麼一點點的理性都沒有?

  孩子是上天賜的禮物,但是老天爺並沒有給我們所有權,為人父母有的只是照顧的責任,並不是父母想要怎樣就能怎樣的,因為孩子是獨立的個體,父母只是陪伴他長大的人而已,他的身體和他的將來都是屬於他自己的。

  如果我們的社會不能保護我們的下一代,我們還能期望什麼未來呢?

  希望小妹妹一路好走,如果有來生,投胎到一個好人家好好地長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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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ellyl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